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
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
讲座目标
掌握执业规范、知情同意/告知义务、病历书写规范与医疗纠纷防范。
重点内容
超范围执业界定;告知对象(患者本人 vs 配偶);保密原则例外;《医师法》《民法典》相关条款。
难点与易错
特殊情况(无近亲属、紧急抢救)的告知处理。
对应考核点
回忆题:外科主任任美容科骨干→超范围执业;产前发现非生物学父亲→告知孕妇不告知配偶。
预测出题方向
可能出题:医疗纠纷中病历封存的时限;紧急情况下无法取得同意的处理。
本讲座的来源考题(3 道)
以下考核题引出了本讲座的授课内容。
A1 单选题 (结业考核回忆考点)怀孕 20 周孕妇行羊水穿刺时发现其丈夫并非胎儿生物学父亲。医生应
A. 告知孕妇本人,不告知其配偶 ✓
B. 同时告知夫妻双方
C. 仅告知其配偶
D. 不作任何告知
E. 告知双方家属
解析:涉及个人隐私的检查结果应告知患者本人,不应擅自告知配偶。
A1 单选题 (结业考核回忆考点)某医院聘请外地退休的外科主任担任美容科技术骨干。该行为属于
A. 超范围执业 ✓
B. 正常医疗行为
C. 专业整合行为
D. 跨地点行医
E. 多点执业
解析:外科执业范围不含美容科诊疗,属超范围执业。
A1 单选题 某医院聘请外地退休的“外科”主任担任其医院“美容科”的技术骨干,该院的此行为性质属于( )
A. 超范围执业 ✓
B. 专业整合行为
C. 非法行医
D. 正常医疗行为
E. 跨地点行医
解析:外科执业范围不包含美容科诊疗,属超范围执业(或按题干认定为非法行医)。
相关重点难点
必须掌握
超范围执业
外科主任任美容科骨干→超范围执业。
必须掌握
告知与保密
产前发现非生物学父亲→告知孕妇本人,不告知配偶。
必须掌握
道德修养途径
医学实践是医学道德修养的根本途径。